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4-001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十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为康会云、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口惠黠,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李政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
政德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现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委派敖都吉雅替换李政德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敖都吉雅,其余信息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敖都吉雅于 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 11 月开始提供项目质量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次。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敖都吉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大华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