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声光电科 公告编号:2022-007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声光电科”)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74,81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益丰润勤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110,185股,发行价格为4.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9,999,989.8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864,697.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135,292.6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1004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三家子公司重庆西南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均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所投资的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募集 实际使用募
序 单位名称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 集资金金额 自有资金
号 金额 (扣除发行 投资额
费用后)
重庆西南集成 高性能无线通信及新能
1 电路设计有限 源智能管理集成电路研 41,006.38 33,656.38 33,656.38 7,350.00
责任公司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重庆中科芯亿 高性能功率驱动及控制
2 达电子有限公 集成电路升级及产业化 12,187.80 12,084.79 12,084.79 103.02
司 项目
深圳市瑞晶实 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
3 业有限公司 产业园建设项目 32,792.11 31,837.00 31,837.00 955.11
4 补充流动资金 12,421.83 12,421.83 9,935.36 -
合计 98,408.13 90,000.00 87,513.53 8,408.13
注:上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额与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掉发行费用后的金额。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对募集资金投向及金额进行调整”等事项。因此,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西南设计根据其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8日
出具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0080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西南设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10,874,810.80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全部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预计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高性能无线通信及新能
源智能管理集成电路研 西南设计 336,563,800.00 10,874,810.80 10,874,810.80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874,810.80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0080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74,810.8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74,810.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008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声光电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0080号)。
特此公告。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