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
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四条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展电源 第十四条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
及电池机理技术、产品、工艺的研究及开发应用, 电子元器件、模块和组件、电子产品及系统(不含
锂离子电池的研究,电池及电池组件、电子元器件 电子出版物)的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及相关技
制造,充电器、电子电源、超级电容器、太阳电池 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及系统、风光供电系统、UPS 电源产品及其相关的原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与电子信息技术、
1 材料、元器件、半成品、产成品、生产设备、仪器、 计算机工程应用和设计软件开发相关的工程项目
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 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
术转让,电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自有房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屋租赁,物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
商品除外)。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所地或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 6 号 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中指明的其他地点】。股东大
2 或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泰发展四道 15 号】。股东大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3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的一名董事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4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其中 3 名独立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其中 3 名独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5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第一百一十七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6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职务。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7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审议通过后施行。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文保持不变。上述事项还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
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