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22-007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6,459.5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1,022.29 万元,2021 年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562.77 万元。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1,854.34 万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6,221.79 万元,2021 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367.45 万元。
公司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有持续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与日常经营业务不能分离,而且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 2021 年持续关联交易均按照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且实际交易总额没有超过审批的额度上限。公司独立核数师对相关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也对 2021 年度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1,432.17 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30.06 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能
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确认公司使用 1,016,418.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
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凯盛科技集团于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资金代付等金融服务。其中提供融资担保本金额度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提供的资金代付本金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有关详情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股东进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冲、谢
军、陈勇、任红灿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支行申请授
信 2 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贷款方式为信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 2 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贷款方式为信用;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 1 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贷款方式为信用;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授信 1.2 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贷款方式为信用。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