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证券代码:600875 编号:临2008-03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东方电气”)增发不超过
6,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或“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00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取向原A 股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剩余部分以网上、网下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20.50 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8 年11 月18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东方电气A 股股票均价。
4、本次发行将向东方电气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可按其股权登
记日2008 年11 月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 的比例
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4,700,000 股。其中,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875”,认购名称为“东电配售”),
以10:1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5,142,175 股。原有限
售条件A 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以10:1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
先认购约39,557,825 股。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
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5、除去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东方电气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
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2
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
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6、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
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7、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每张《东方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 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超过50 万股的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3,250
万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
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发行结果将于2008 年11 月25 日(T+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 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
阅读于2008 年11 月18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0、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电气、发行人 指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2008 年3 月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8 年5
月16 日召开的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08 年第
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以及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增发不超过6,5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3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
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原A 股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东方电气之原A 股股东
原无限售条件A 股股东 指原A 股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 股股东
原有限售条件A 股股东 指原A 股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A 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
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
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
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
时缴付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
时登记在册的A股股份数量以10:1的比例优先认
购本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08 年11 月19 日(T-1 日)
申购日/ T 日 指2008 年11 月20 日(T 日,该日为网上、网下
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4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
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发行结果将于申购结束后在《东方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3、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股票
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
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A
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0.50 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8 年11 月18 日
(T-2 日)前20 个交易日东方电气A 股股票均价。
5、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东方电气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
股权登记日2008 年11 月19 日(T-1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A 股股份数量以10:1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4,700,000 股。根据上述比例,公
司原无限售条件A 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5,142,175
股,原有限售条件A 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9,557,825 股。
6、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除去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
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东方电气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
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
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5
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股票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
团包销剩余股票。
8、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 日
(11 月18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
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路演公
告》
T-1 日
(11 月19 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日
(11 月20 日)
刊登《增发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
申购日,网下申购资金、定金缴款日(申
购资金、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
17:00)
T+1 日
(11 月21 日)
网上申购资金到帐,网下申购资金、定
金验资日
T+2 日
(11 月24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
行数量,计算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
率
T+3 日
(11 月25 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
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
截止时间为T+3 日下午17:00),网上
摇号抽签
全天停牌
T+4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正常交易6
(11 月26 日) 解冻,网下补缴申购资金验资(如有)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9、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0、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
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
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
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
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超额认购)时:
(1)东方电气原无限售条件A 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875”)
进行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08 年11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A 股股份数量乘以0.1。数量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