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于 2024 年 2 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符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质优价惠的报价中标。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普华永道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石晨起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
刘勇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欣波
许欣波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 3 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公司拟就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2 万元)。2023 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 37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公司于 2024 年 2 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