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日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中标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界首市人民政府授权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界首市住建局”)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社会资本须设立独资 PPP 项目公司,以实施本项目。鉴于本公司在界首为实施首批项目及二批 PPP 项目已设立了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公司”),经与政府方谈判,本次无需新设项目公司,继续由界首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实施,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
有关界首首批及二批 PPP 项目情况详见 2018 年 2 月 3 日及 2019 年 1 月 31 日本
公司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8-007”和“临 2019-004”)
本项目中标后,由本公司与界首市住建局草签《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合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待草签协议后由界首公司承接本公司与界首市住建局签署的《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签署《承继协议》。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 21,925.84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6,578.02 万元(占
项目总投资的 30%),拟由界首公司唯一股东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向其增资解决,剩余建设资金由界首公司通过银行借贷等方式解决。
阜阳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阜阳公司目前不具备向界首公司增资的条件,本公司拟先行向阜阳公司增资,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进行增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投资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有利于本公司水务业务发展,同意本公司向阜阳公司增资人民币 6,578.02 万元,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6,578.02 万元,用于其投资建设实施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对阜阳公司的增资资金人民币 6,578.02 万元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待完成后,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6,578.02 万元。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阜阳公司 100%股权,阜阳公司持有界首公司 100%股权;本次增资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8,990.8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5,568.87 万元,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518.22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96.24 万元,本公司仍持有阜阳公司 100%股权,阜阳公司仍持有界首公司100%股权。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止 2020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阜阳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2,116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50,132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11,985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3,142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43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936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底,未经审计的阜阳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0,183 万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8,342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11,841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
币 2,180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72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211 万元。
截止 2020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7,027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25,678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41,349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5,34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58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408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底,未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7,185 万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6,100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41,085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
币 2,511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5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22 万元。
4、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向阜阳公司增资,主要用于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事宜,由界首公司投资建设实施本项目。本公司与界首市住建局就本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并拟签署《PPP 项目合同》。
按照 PPP 项目合同,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1)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区,一期设计规模为 1.5 万吨/天;(2)界首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存量+改造),一期工程规模为 0.5 万吨/天,本项目拟对界首市颍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界首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人民币 21,925.84 万元,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
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9 年,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从本项目开始
商业运营日起,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每隔三年调整一次。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本公司已在界首当地投资实施了 2 个 PPP 项目,即界首首批和二批项目,本
次实施的是界首三批项目。前两批项目自商业运营至今,项目各厂工艺、设备运营状况稳定,出水稳定达标,收费正常,政府履约情况良好。投资本项目,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地域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本公司在水务市场的影响;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本公司增加营业收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