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
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产出污泥的处理,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的情况。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中心城区各污水厂所产出的污泥必须 100%进行无害化处置。为此,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间接控制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投资建设了津南污泥处理厂,规模 800 吨/日,主要接收、处置本公司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其中以津沽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为主,并同意津南污泥处理厂运营费用来源于本公司天津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中包含的污泥处置费。
由于天津城投不具备运营资质和能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英公司”)在污泥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因此,自 2015 年起,本公司将污泥交由凯英公司,利用津南污泥厂进行处置,本公司
支付给凯英公司运行费用,但不支付给天津城投费用。
目前,随着污泥处置业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经综合考虑天津污泥处置市场环境及本公司、凯英公司实际情况,经与天津城投洽商,本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6 日与天津城投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本公司按照污泥处置市场价格 370元/吨,将天津四座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运至津南污泥处理厂,交由津南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370 元/吨的污泥处置费支付给天津城投。
鉴于凯英公司具有污泥处置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天津城投正式委托凯英公司运营津南污泥处理厂,凯英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委托运营服务费 249 元/吨,由天津城投按实际处理污泥量支付给凯英公司。249 元/吨的服务费标准,与之前本公司向凯英公司支付的污泥处置费标准相同;考虑到津南污泥处理厂的建设目的、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要求,本公司一方面应向津南污泥处理厂提供其满负荷运转的污泥量,另一方面需承担运营安全监管工作,因此,本公司作为其中一方,参与签署《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
《污泥处置合同》及《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期限均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一年。
天津城投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
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4.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的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解决污水处理厂产出污泥的处置出路,符合政府关于污泥处置的相关规定,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公平原则及交易双方的意愿,协议所有条款是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确定,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并按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9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
协议》、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补充协议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2020 年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污水厂委托运营)取得收入共计约 7,147.05 万元(详
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 日、2020 年 1 月 2 日和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该项业务 2020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
0.5%。
2.根据 2019 年 7 月 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分别签署的
2 份关于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运营协议,2020 年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运营及维护污泥处置)取得收入共计人民币约 1,629.67 万元(详见本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和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该项业务 2020 年预计金额与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 0.5%。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20 年预计金额 2020 年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类别 (人民币万元) 额(人民币万元)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天津城投 9,911.79 8,776.72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向关联人 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提供劳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小计 9,911.79 8,776.72 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合计 —— 9,911.79 8,776.72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按照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委托
运营协议》,2021 年度,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污水厂委托运营)预计
金额为人民币 4,257.12 万元。
2.按照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关于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污
泥处置中心运营协议和本次签署的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2021 年度,
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运营及维护污泥处置)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987.8 万元。
综合上述协议,2021 年本公司为天津城投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244.92 万元。
根据本次签署的《污泥处置合同》,2021 年度,本公司接受天津城投提供
的劳务(污泥处置)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482.4 万元。
占同 本年年初至披 占 同 本次预计金
关联交易 2021 年预 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类 业 额与上年实
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人 务比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人 务 比 际发生金额
民币万元) 例 交易金额(人 民币万元) 例(%) 差异较大的
(%) 民币万元) 原因
预计金额与
天津城投 9,244.92 100 1,585.98 8,776.72 100 实际发生金
额不存在较
向关联人 大差异
提供劳务 预计金额与
小计 9,244.92 100 1,585.98 8,776.72 100 实际发生金
额不存在较
大差异
预计金额与
天津城投 6,482.4 100 0 0 —— 实际发生金
接受关联 额不存在较
人提供的 大差异
劳务 预计金额与
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