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注册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8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200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倩,201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8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俊洲,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7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
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2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所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真查阅了大华所的资质证明及业务介绍文件,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对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其具体工作情况决定
其酬金。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