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 1438.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8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NJEE HI-TECH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HOLDING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余健华
注册资本:785,375,950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190357106Y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16 日
上市日期:1995 年 1 月 24 日
主营业务:目前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包括调味食品、园区运营及城市开发等。其中,公司所处的调味食品行业每年产生的调味品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的 90%以上,所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酱油、鸡精鸡粉、食用油等,其他调味品包括蚝油、料酒、米醋、酱类等系列新产品发展势头迅猛,多品类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亿元) 51.39 53.41 51.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16.97 -5.92 7.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5.24 5.56 7.18
东的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 8.42 6.78 12.1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亿 47.05 30.09 38.32
元)
总资产(亿元) 67.17 62.23 59.18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利润率 12.31% 13.21% 17.15%
每股收益(元/股) 2.2010 -0.7682 0.94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0.6797 0.7215 0.9122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00% -17.41% 17.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13.59% 16.35% 16.94%
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余健华,董事万鹤群、梁大衡、刘戈锐、林颖,独立董事秦志华、李刚、甘耀仁。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长郑毅钊,监事宋伟阳,职工监事莫红丽。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总经理余向阳,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林颖,副总经理吴剑、刘虹、陈代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毅航。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参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原公司已回购完成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
励。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完成了回购,回购了公司股份 14,388,000 股,回购用途为全
部用于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 143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3%。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所有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9 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 7.74%,
具体包括:
1、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余健华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62.6473 4.3541% 0.0798%
余向阳 总经理 52.2061 3.6284% 0.0665%
林颖 常务副总经理,非独 41.7649 2.9028% 0.0532%
立董事,财务负责人
刘虹 副总经理 36.5443 2.5399% 0.0465%
吴剑 副总经理 36.5443 2.5399% 0.0465%
陈代坚 副总经理 36.5443 2.5399% 0.0465%
郭毅航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36.5443 2.5399% 0.0465%
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1136.0045 78.9550% 1.4464%
骨干(322人)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4.19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4.1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 50%,公平市场价格按以下价格的孰高值确定: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
的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19 元/股。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为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