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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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大合同的来源及公告情况
1、2007 年4 月13 日,公司与广东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道公司”)签署了《中山站商业住宅区合作开发意向书》(以下简称
“合作意向书”),对公司的中山站商住地进行深度开发,有关的合作议案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0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2007 年4 月1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合作开发中山
站商业住宅区的公告(2007-006 号)》。
2、2007 年10 月13 日,公司公告了上述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司已收
到的中道公司预付的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公
司”)第一期27%股权转让的预付金1 亿元,并与中道公司签署了《备忘
录》,约定中汇公司第一期股权转让的相关履约时间顺延6 个月。详细内
容请参阅2007 年10 月1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告
(2007-030 号)》。
3、2008 年2 月1 日,按照《合作意向书》及《备忘录》的约定,本
公司、中山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以下简称
“创新公司”)与中道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及创新公司将中
汇公司合共27%的股权转让给中道公司。详细内容请参阅2008 年2 月1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告(2008-004 号)》;
股权转让工作已于当月完成。
4、2008 年4 月14 日,按照《合作意向书》及《备忘录》的约定,
本公司、创新公司与中道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期),本公司及
创新公司将中汇公司合共23%的股权转让给中道公司。详细内容请参阅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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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4 月1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告(2008-007 号)》。
5、2008 年9 月11 日,是《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期)约定的最后期
限,中道公司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未向本公司、创新公司付清股权转让
价款。截止2008 年9 月11 日,中道公司共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约人民币
2,382.6 万元;而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期)的约定,从协议生效日
至2008 年9 月11 日,中道公司应支付给本公司和创新公司的违约金分别
为4,145.7 万元和221.9 万元,合共4,367.6 万元;本公司、创新公司在以
已收取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人民币2,382.6 万元抵冲部分应收违约金后,
应收中道违约金余额为人民币1,985 万元;同时,本公司、创新公司终止
《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期)的执行,不再向中道公司转让中汇公司的股
权。详细内容请参阅2008 年9 月1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
公告(2008-022 号)》。
二、合同最新进展情况
1、2009 年6 月22 日,经中道公司确认,因其自身原因,放弃应在
2009 年8 月1 日前到位的出资4,900 万元,该部分出资对应的股权(占中
汇公司股权4%)按零价格转让给本公司,并由本公司出资到位。根据2008
年2 月1 日本公司、创新公司和中道公司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中道公司如放弃该4,900 万元的出资,需支付创新公司违约金670 万元;
中道公司同意支付该笔违约金,并以其持有的中汇公司股权按原始作价折
股抵偿。
2、中道公司需在2009 年6 月30 日支付给本公司、创新公司的违约
金1,985 万元,按照约定也以其持有的中汇公司股权按原始作价折股抵偿。
3、2009 年6 月23 日,经中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中道公司分别
与本公司、创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中道公司将持有的中汇公司的5.43%股权(含未到未出资对应
的4%股权),以1,763.0851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中道公司未到位出资4,900
万元,由本公司负责在2009 年11 月1 日前出资到位;
(2)中道公司将持有的中汇公司的0.73%股权,以891.91327 万元转
让给创新公司;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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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道公司上述(1)、(2)项股权转让收入用于抵偿应付本公司、
创新公司的违约金。
4、经中汇公司股东会确认,中道公司将持有的中汇公司的10.08%股
权,以12,359.2201 万元转让给东莞市虎门金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鸾公司”)。
5、以上中汇公司的股权变更事项已在2009 年6 月23 日完成了工商
变更手续,变更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是:本公司占73.43%、创新公司占
5.73%、中道公司占10.76%、金鸾公司10.08%。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目前,轻轨中山沿线建设已经展开,将在2009 年底前通车,轻轨
中山站控制性规划已得到落实,中山站商业住宅区的整体规划和开发正顺
利推进;中汇公司的经营运作顺利开展,预计2010 年可实现首期工程的
开工建设。
2、股权变更完成后,本公司、创新公司合共持有中汇公司的79.16%
股权,比变更前增加了6.16%,其中,承担4,900 万元出资对应增加股权
4%,从中道公司的违约金折股对应增加股权2.16%;本公司需在2009 年
11 月1 日前增加投资4,900 万元,补足中汇公司的注册资本。
3、金鸾公司的法定住所是东莞市虎门镇,法定代表人是何淑芳;其
实际控制人是广东丰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泰公司”)。丰泰公司
以房地产投资开发为主业,从90 年代初起,先后投资开发了房地产项目
数十个,总建筑面积超500 万平方米,连续多年被评为“东莞市50 强民
营企业”、“东莞市杰出企业”,该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新股东的引进,有助于中汇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
4、本次股权变动将为公司带来约2,655 万元的营业外收入,其中原
违约金收入1,985 万元,因中道公司放弃4,900 万元出资的违约金收入670
万元。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