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71 公司简称:石化油服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锡坤先生、总经理袁建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中义先生及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德芳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 61,610,851 61,091,195 0.9
归属于上市公司 7,001,848 6,722,866 4.1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385,477 -1,184,219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599,813 12,868,009 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5,646 -182,308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0,487 -215,842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4 -2.70 增加 5.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1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1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15,086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2,1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213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5,489
合计 35,15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16,983
其中 H 股股东人数 338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数量 (%) 售条件股 股份状 数量 股东性质
份数量 态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 10,727,896,364 56.51 0 无 0 国有法人
限公司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5,402,024,694 28.46 0 无 0 境外法人
人)有限公司 2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1,035,000,000 5.45 0 无 0 国有法人
东海基金-兴业银行-
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66,666,666 0.35 0 无 0 其他
49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东海基金-兴业银行
-华鑫信托-慧智投 66,666,666 0.35 0 无 0 其他
资 47 号结构化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53,036,641 0.28 0 无 0 其他
司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37,599,799 0.20 0 无 0 境内非国
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有法人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长江盛世华章
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 23,148,854 0.12 0 无 0 其他
管理产品进取增利 2
号组合 4
上海同能投资控股有 11,516,200 0.06 0 无 0 境内非国
限公司 有法人
安徽阳光信通电子科 11,200,000 0.06 0 无 0 境内非国
技有限公司 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727,896,364 人民币普通股 10,727,896,36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5,402,024,694 境外上市外资 5,402,024,694
股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1,03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5,000,000
东海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66,666,666 人民币普通股 66,666,666
49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东海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慧智 66,666,666 人民币普通股 66,666,666
投资 47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3,036,641 人民币普通股 53,036,64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 37,599,799 人民币普通股 37,599,799
行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盛世华
章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进取增 23,148,854 人民币普通股 23,148,854
利 2 号组合
上海同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516,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16,200
安徽阳光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东海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49 号结构
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东海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
托-慧智投资 47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同属东海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注: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595,786,987 股 H 股,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
4、代表本公司管理层齐心共赢计划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