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370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 1,333,333,333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48.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5,25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11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271.39 万元(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
民币 99,862.6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599,353.58 万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人民币 499,490.9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 99,862.6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101.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39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净额为人民币 4,101.9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在北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期末余额为 0 元。公
司 1 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0200337529200006626)已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发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支出。报告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 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66,189.01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189.01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1447 号)。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亦出具同意置换的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10 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并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13 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并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9 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并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10 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并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该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10 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并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该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科威
特钻机项目”、 “购置 8000 马力多用途工作船项目”、“购置 LOGIQ 成像测井系
统项目”已完成并产生资金结余,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6,125.89 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购置管道施工设备项目”所对应的新粤浙管道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份和 12 月份先行启动潜江至韶关输气管道工程的公开招标及施工,
其他工程具体公开招标及开工时间至今尚未确定。在充分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基础上,公司拟终止“购置管道施工设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9,634.85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终止该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9-019)。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在 2019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他们认为: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对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1496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5,251.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