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码:临 2021-06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5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或“公司”、“上市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13.96 万元,同比大幅增加,主
要由于农产品销售增加。第三季度营业收入 8,657.80 万元,占前三季度的 95%,且同比和环比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商品类别、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及销售单价、毛利率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并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2)结合各类产品实际销售情况,说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季节性规律;(3)报告期分别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销售额、销售比例、以及是否为新增客户,说明公司与前五名客户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严重依赖少数客户、是否实现产品最终销售,以及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并充分说明判断依据;(4)报告期分别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产品类别、采购额、采购比例、以及是否为新增供应商,说明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以及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并充分说明判断依据;(5)结合销售合同条款和商业实质,说明各
类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一、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商品类别、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及销售单价、毛利率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并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回复:
(一)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2018 年至今,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农产品及食品供应链管理等业务。经营模式系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的判断结果进行采购、存储、在适当的时机进行销售。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由总部下设的事业部或专业子公司经营。
2021 年度,公司三种主要供应链管理经营模式如下:
(1)进口冻牛肉/猪肉供应链管理业务(经营主体为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公司根据市场预测,采用委托进口商或自营方式,进口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冻牛肉/猪肉。公司通过发展优质的供应链渠道(国外工厂或国企),集中大批量采购现货或期货以获得采购成本价格优势,再根据市场行情分批销售。
公司预付 20%-40%首付款,待供应商货物装船或货物清关后获取可提货通知后安排支付尾款,全款支付后货物所有权归属公司,公司再安排运输车辆提货存放在第三方专业冷链仓库中,后续根据市场行情整柜或拆柜出售。公司在此供应链管理过程中承担运输费用、仓储费用。进口牛肉/猪肉属于卖方市场,所以公司一直坚持先采购货源,确保有现货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目前,销售给国内客户达到 20 家以上(部分为自然人客户),前十名客户销售占比为 75%。
进口冻肉需要进海关监管库,检疫合格并取得四证后转储至公司租入的冻库,客户至冻库提货。
(2)鲜牛肉供应链管理业务(经营主体为母公司)
2021 年,公司取得国内知名品牌“科尔沁”热鲜牛肉品类的国内经销权,积极拓展江浙沪闽等农批市场分销商户。上游货物供应链管理上,公司与生产厂家
制订年度采购计划,预付采购资金保证货物稳定的生产供应,协商达成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供货价格,制定具体生产供货周计划,确保生产厂家按质按量稳定货物供应。在下游销售渠道管理上,公司重点拓展消费能力较高的终端市场,支持终端商户开发下游分销渠道,公司全方位提供货物冷链运输服务、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供货价格、协助客户开发新市场。产品质量把控上,公司外派人员驻厂负责监督生产过程,验收产品品类、品质及实际交付数量,确保交付给客户优质的科尔沁牛肉。公司目前已有稳定的 4 家下游客户,可长期供货。
(3)粮食供应链管理业务(经营主体为母公司)
公司通过上游供应商(央企或国企),集中大批量采购现货以获得采购成本价格优势,公司全额一次性支付货款取得商品所有权,并承担存货期间的仓储费用,再根据市场行情分批销售。目前,公司开展的大米、小麦等业务,都属于大宗交易,市场上的需求企业有两种采购模式,一种是提前支付定金,锁定交货的价格,等货物到港之后再支付尾款,或者按照期货指导价格加价进行采购;另外一种是在市场上做现货的询价,价格合适就直接采购现货。公司采用第二种采购模式,先进行货物采购,存储在仓库里,获得客户认可之后再进行销售。
现阶段,公司主要向北大荒蕙民(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入小麦、大米,先存储于国有粮库,后销售给滨州、北京等地客户。
(二)主要商品类别、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及销售单价、毛利率
1、主要商品类别
公司 2021 年 1-9 月主要商品收入、毛利率明细如下:
序 业务类别 产品明细 2021 年 1-9 月
号 收入(万元) 占比 毛利率
1 农产品-肉品 进口冻牛肉 4,887.57 53.63% 2.77%
2 农产品-肉品 国内鲜牛肉 1,731.47 19.00% 0.46%
3 农产品-肉品 进口冻猪肉 125.36 1.38% 13.11%
4 农产品-肉品 进口冻鱼 123.51 1.36% 2.79%
肉类产品小计 6,867.91 75.37% 2.37%
5 农产品-粮食 粮食-小麦 1,114.46 12.23% 0.82%
6 农产品-粮食 其他粮食 66.39 0.73% 4.71%
粮食产品小计 1,180.85 12.96% 2.55%
农产品小计 8,048.76 88.31% 2.41%
7 食品 燕窝等 233.08 2.56% 3.69%
8 其他产品 黄金条等 832.12 9.13% 1.72%
合计 9,113.96 100.00% 2.38%
2021 年,公司供应链管理品类集中在农产品,包括肉类产品:冻牛肉、鲜牛肉、冻猪肉、冻鱼等;粮食产品:小麦、大米、木薯干片和木薯淀粉等,2021 年1-9 月农产品的整体销售收入占比为 88.31%,其中肉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75.37%,粮食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12.96%。
2、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及销售单价、毛利率
(1)进口冻牛肉/猪肉供应链管理业务
进口冻牛肉供应链管理业务:该业务销售比重较大,其主要供应商系武汉金控现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金润丰贸易有限公司等,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50.19 元/kg、48.06 元/kg;对应的主要客户为武汉启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富惠华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沃之心食品有限公司等,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52.9 元/kg、49.26 元/kg、50.57 元/kg,进口冻牛肉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从1.02%到 4.78%不等,平均毛利率为 2.77%;
进口冻猪肉供应链管理业务:其主要供应商系上海漫思贸易有限公司(猪腹肉)、上海楷敬贸易有限公司(猪腹肉)、山东金树叶食品有限公司(后腿肉),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43.60 元/kg、29.74 元/kg、17.15 元/kg;对应的主要客户为厦门市越界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猪腹肉)、江苏食知友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腿肉),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47.32 元/kg、17.25 元/kg,该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13.11%。
(2)鲜牛肉供应链管理业务
该业务主要供应商是内蒙古科牛冷鲜食品有限公司,平均采购价格为 73.14元/kg;对应的客户上海瑞徽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牛旭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平均销售价格为 73.48 元/kg,鲜牛肉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从 0.42%到 0.57%不等,平均毛利率为 0.46%。
(3)粮食供应链管理业务
该业务主要供应商为北大荒蕙民(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米采购均价为 3,750 元/吨,报告期内未实现销售;小麦采购均价为 2,876.17 元/吨,小麦主要客户为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均价为 2,920.10 元/吨,小麦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毛利率为 0.82%。
(4)实物金融资产价值管理业务
北京客流量较大的商场试点开设黄金专柜,依据市场行情,向工厂采购有品质认
证的黄金金条,送至商场各专柜对外零售。本报告期内已租赁 5 个黄金专柜点,
开展黄金零售业务。黄金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深圳市粤鹏金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采购均价为 376.02 元/g;客户为个人客户,销售单价系在当天金价行情价的基础
上加一定的手工费,黄金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1.47%。
(三)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与主营
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 2018-2020 年主要商品收入明细如下:
序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号 业务类别 产品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农产品-肉品 进口冻猪肉 623.58 73.31% 2,557.26 89.92%
2 农产品-肉品 进口冻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