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码:临 2018‐02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关于独立财务顾问更换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因公司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标的公司福光股份于2017年4月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予以终止;及无法确定福光股份的相关股东与福光股份或其实际控制人何文波是否存在其它协议安排或约定,进而导致标的资产权属存在争议、纠纷或变动可能。故未能对公司披露的预案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目前,公司已经聘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并于2018年4月4日出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的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计机构。2018年2月5日公司收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说明,表示其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且双方未就有关后续服务达成任何协议或约定,其无法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监管问询函进行回复。鉴于此,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目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对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但由于工作量较大,预计将于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在大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对《问询函》中需由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部分进行补充披露,并对预案进行修订,请投资者关注。
(三)标的资产后续评估情况及盈利预测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中引用的标的资产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应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具体经审定的评估值,将在本次交易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请投资者关注本预案披露的相关预估值数据存在调整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交易对方同意针对福光股份2017年-2020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做出承诺。受客户项目预算、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如标的公司未来可能无法达到预计的经营业绩,则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二、股票复牌相关情况及安排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4日起停牌,并于2017年8月4日确认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于披露重组预案后,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有关公告。2018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予以了公告。
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7日及2018年2月15日,公司分别发布了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和《关于拟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提示性公告》,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与完善,公司无法在2018年1月26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经公司申请,公司原定计划于2018年2月6日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但鉴于公司新聘请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仍在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对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由于工作量较大,完成审计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故无法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现经沟通,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除会计师外的其他中介机构将根据于2018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01870138号)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于2018年4月4日提交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及修订后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和相关公告。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9日起复牌。后续,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对《问询函》中需由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部分进行补充披露,并对《预案》进行再次修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