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3-01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200.32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892.7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67.30万元,2022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725.79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3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建设“远东宜宾智能产业基地项目”、“远东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远东通讯光棒光纤项目”、“远东电缆宜兴基地数智数改项目”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鉴于上述情况,2023年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项提出的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
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此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要求。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