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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9 沪市 远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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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9: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2-06-16

600869: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二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专项金融产品尚未设立,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专项金融产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投资者心理、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合计4,200余人中的不超过1,00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申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远东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定向计划并进行管理,定向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远东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股票代码:600869)。

  七、拟设立的定向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合计为50,000.00万元,持股规模不超过10,000.00万股(按5元/股测算),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21,935.2746万股的4.51%,定向计划设立时的具体资金总额根据合同确定,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八、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十、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性。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 7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9
第三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规模 ...... 10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 11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 12
第六章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4
第七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15
第八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0第九章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 22
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 24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远东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定向计划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定向计划

专业机构                      指  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远东股份股票、公司股票        指  远东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标的股票                      指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远东股份
                                  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本计划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分配情况见“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合计为50,0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份数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定向计划并进行管理。定向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

  定向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远东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定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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