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 2020-14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远东电池有限公司 60%股权
及相关应收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
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远东电池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相关应收债权的议案》,公司拟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60%股权和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债权。
首次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以公司所持有的远东电池 60%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11,324.61 万元和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债权67,310.68 万元为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远东电池
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相关应收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28)。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远东电池 60%股权和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收债权。
二、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款支付安排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应为中国 500 强企业,员工人数 5,000 人以上
(含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5 亿元以上,意向受让方应为锂电行业、新能源汽车/二轮车、数码产品、电动工具前五强企业,同时需有利于职工就业,以
保证标的企业的平稳过渡及后续发展。受让方需保证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交割事宜。
2、公司对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要求如下: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提供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出具资产所有权无重大限制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提供债权转让款支付方案并且方案经公司审核通过;
(5)意向受让方需出具股权、债权转让款支付不违约,如违约则交易作废,受让方承担违约后果的承诺书;
(5)意向受让方需向公司提供远东电池员工安置方案并且方案经远东电池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意向受让方需出具妥善安置远东电池员工,如违约则交易作废,受让方承担违约后果的承诺书;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意向受让方的最终受让资格需由公司按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披露相关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意向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自行承担无法获得资格确认的风险。
如上述材料未提供、上述方案未通过,则相关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此次交易。
3、远东电池 60%股权对应的转让款公司要求受让方应于出售电池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公司对远东电池及其子公司债权对应转让款 90%应于出售电池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三、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锂电池行业头部效应明显,行业竞争激烈,同时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江西远东电池原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因素影响,公司电池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并持续出现大额亏损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了较大压力,公司结合自身特点聚焦主业剥离电池资产,此次交易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资产配置,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提高股东投资回报,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假设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以底价成交,对公司预计产生的收益为 705.29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远东电池 60%股权及债权事项将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对象、成交价格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受到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