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7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总承包合同,金额为25,63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在合作协议生效后生效
●合同工期:2015年8月8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
一、基本情况介绍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电力”)与立明节能环保(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明环保”)签署了《榆阳生态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生产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30MWp光伏项目联合体协议》(以下简称“联合体协议”),双方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接榆阳生态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生产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3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艾能电力与立明环保组成的联合体与榆林市风光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新能源”)签署了《榆林“榆阳生态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生产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30MWp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及调试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
二、合同各方主要情况
(一)立明节能环保(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88号
法人代表:管林根
注册资本:5,394.7万元
主营业务:节能改造、节能技术服务及开发;节能环保照明器具、节能环保设备、光伏组件及光伏光热发电系统、节能材料、太阳能路灯等。
(二)榆林市风光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榆阳市常乐路35号市科技局家属院
法人代表:张怀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治理;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沼气发电、220KV及其以下变电站的建设、安装、运行;土地整理、牧草种植、加工、奶牛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议各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联合体协议
协议双方:艾能电力和立明环保
双方职责:艾能电力全面负责并全权处理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HSE进行全面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投运,并达到技术性能指标国内领先,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艾能电力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的所有融资事宜。立明环保负责与榆林新能源有关的所有协调及配合工作。
利益分成条款:联合体以全额垫资的方式进行工程总承包,榆林新能源将100%股权质押给联合体,待项目建成后按时回购。在各方遵守协议的条件下,立明环保承诺放弃榆林新能源质押给联合体的股权,即榆林新能源100%股权质押的权利以及项目EPC的全部利润归艾能电力所有。
(二)总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榆阳生态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生产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30MWp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规模:30MW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工期:自2015年8月8日开工至2015年11月15日全部工程竣工。
合同价款: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总价为25,630万元。
付款方式及期限:在工程并网发电后30个工作日内由榆林新能源支付40%的全部合同价款或非联合体原因导致项目具备并网条件而无法并网时应于2015年12月15日前由榆林新能源支付全部合同价格款的30%;在取得调度协议及售电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榆林新能源支付全部合同价格款的30%;在通过发改委验收并列
入国家电价补贴名录后内2周内榆林新能源支付剩余的全部合同价格款。
四、总承包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是公司战略转型“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后,首次作为总承包商为客户提供系统性一揽子解决服务方案的标志性案例,标志着公司在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领域已经具备了从规划设计-产品供应-施工安装-能效管控的全价值链落地实施的能力,对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和市场有着积极意义,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对对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榆阳生态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生产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30MWp光伏项目联合体协议》
2、《榆林“榆阳生态农(牧)业及清洁能源生产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30MWp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及调试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