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8,由公司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6,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1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6%
累计已回购金额 506.1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3 元/股~1.6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能勇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提议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预案》及 2024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3,1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股的比例为 0.16%,购买的最高
价为 1.64 元/股、最低价为 1.6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61,369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