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868 沪市 XD梅雁吉


首页 公告 600868:梅雁吉祥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600868:梅雁吉祥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期:2017-11-1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O一七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1、《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员工持股计划”)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吉祥”或“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

持股计划”)分为十期,第一期至第十期分别对应2018年至2027年会计年度。

    3、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员工持股计划: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公司上一年度末登记在册的正式员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和业绩考核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

    (1)从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中提取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

    “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计划提取10年,即2018年至2027年,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均

按照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分别作为第一期至第

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

    (2)员工其它合法薪酬;

    (3)员工融资或其它自筹资金。

    公司按照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提取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按董事会确定

分配标准分配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每一持有人可另行自筹资金,按不低于各自分配所得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同等份额的比例进行出资。

    第二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

金的基础上,是否同时采取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根据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结果再行审议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

    (1)二级市场购买;

    (2)参与认购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发行的证券;

    (3)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十期进行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第二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股票来源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根据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结果再行审议决定。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自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后续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自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通过其它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6、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首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参加认购的员工总数不超过410人。以

标的股票2017年11月9日收盘价4.62元作为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测算,首期员工持股

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预估不超过541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285%。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人数及认购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受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结果、员工自筹出资情况及股票买入价格

等因素影响,因此最终标的股票数量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在2018年至2027年的十年内,

滚动设立各期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存续期为24个月,如当

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则该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自动调整为48

个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8、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方式获得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2)通过其它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9、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特殊处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在满足参加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条件的前提下,自愿将其参加的本计划内每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得收益的税后50%资金(如有),作为其参加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时购买公司股票的出资。具体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制订,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1、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目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意义......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及份额确定办法......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规模......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8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9

七、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2

八、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2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3

十、持有人权益的特殊处置......13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4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4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14

十四、其它重要事项......1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意义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

    (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及份额确定办法

    (一)参加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员工持股计划: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公司上一年度末登记在册的正式员工。

    参加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员工名单由董事会确定。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考核和业绩变化情况,对参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选定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当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

    (1)从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中提取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

    “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计划提取10年,即2018年至2027年,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均

按照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分别作为第一期至第

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

    (2)员工其它合法薪酬;

    (3)员工融资或其它自筹资金。

    公司按照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提取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按董事会确定

分配标准分配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每一持有人可另行自筹资金,按不低于各自分配所得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同等份额的比例进行出资。

    第二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提取员工持股计划奖励

金的基础上,是否同时采取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根据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结果再行审议决定。

    (三)份额确定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的分配比例由董事会决定。每一持有人应分配的金额根据提取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总额和分配比例计算确定,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按照每1.00元1份的标准,计为其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

    2、如果同时通过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的,每一持有人出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其分配自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的份额的比例。

    (四)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410人。其中,公司董事温增勇、王荣辉、陈伟

生、赖广栋、钟小英、何欢,公司监事朱宝荣、邓竹、赖苑玉、谢传毅、颜炳辉、丘爱珍、黄萍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增孝、黄向前、杨慧、傅新华、熊冰、胡苏平等董监高合计19人所占的份额比例预计不超过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5%。除此之外,其余份额由公司其余员工认购。

    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最终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二级市场购买;

    2、参与认购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发行的证券;

    3、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

    股东大会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十期进行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第二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股票来源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根据上一年度审计结果另行审议决定。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自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后续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自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通过其它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