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梅雁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1-012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上午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举行,
会议由杨钦欢董事长主持,7 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9 名董事参与
投票表决(独立董事谭文晖、崔学刚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
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票为 9 票,反对
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解除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的决议。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5 日与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将所持有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予
以转让(详见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转让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截止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根据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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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公司决定与股权受让方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
公司解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合同解除以后,公司持有丰顺县梅丰水
电发展有限公司 75.28%的股权。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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