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10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审计业务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期间有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惠增强,2001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6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福登,2009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复核人员: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
税),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升 30 万元。审计费用参考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谈判结果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3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需求,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上升 30 万元。审计费用参考所处行业、业务规
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谈判结果确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