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 关公告中披露。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795.43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88,831.35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1,472,61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
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63,135.96 万元,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3.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制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2023 年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 63,135.96
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93.13%,且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71.07%。公司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