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32.61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分配利润-17,255.30 万元,本年度子公司伊品生物在重组纳入 公司合并范围前已分配给母公司利润 7,993.31 万元,2022 年末合 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583.99 万元,但由于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10,247.0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不需提取盈余公积金。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