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 2022-05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吴柱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委托监事李洁群女士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艳清、刘衡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本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2-057《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刘艳清,女,1973 年 7 月出生,博士,教授,广东省“制
药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人才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广东省科技特派员,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肇庆学院“教学名师”。2017 年 6 月至今任肇庆学院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教授。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 刘衡,男,1983 年 9 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基金、
省科技厅项目专家,兼任 GLG 格理集团外部咨询顾问,ICSB-中国创业协会理事,多家企业战略顾问等。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副教授。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