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 2022-01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
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信永中和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
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及相关费用由董事会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在 2021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金额为 71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20 万元;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