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 2020-007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 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22 日、2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0 年 2 月 3 日、4
日、5 日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再次累计
达到 20%以上,再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
公司股价近期实际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近年来公司产品利巴韦林原
料药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传闻,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
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2 月 3 日、4 日、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但受疫情影响,部分省市根据各省市相关政策存在开工延后等情况,由于部分供应商延期复工和物流不畅及其他因素影响,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影响程度暂时无法确定。目前公司正在通过多方积极协调,根据疫情及市场变动适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本次疫情带来的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查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日市场有对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原料药产品的传闻,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并风险提示如下:
利巴韦林(俗称病毒唑)是一种广谱抗病毒药物。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原料药,是提供给下游医药制造企业生产药品的原料。公司
2019 年 1-9 月合并报表销售收入 84469.10 万元,其中:利巴韦林原
料药销售收入为 1910.94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 2.26%,该原
料药的销售收入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极小,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利巴韦林原料药产品为下游制药企业的原材料,其销售需视下游企业及市场的需求而定,其产品的最终用途由下游企业来安排。截止目前,利巴韦林原料药产品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客户订单的需求,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安排,全力保障市场供应,以实际行动支持防控工作。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22 日、2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5)。2020 年 2 月 3 日、4 日、5 日公司股
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再次累计达到 20%以上,再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传闻,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二)其它风险
公司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持有公司股票 79,5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7%。
汇理资产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7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详见 2020 年 1 月 3 日临 2020-002《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