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2-08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杭州鸿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鸿同”)实缴出资人民币 1 亿元,杭州鸿同出资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花浦”)发放借款。借款到期后,杭州花浦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按期偿还债务本息义务,杭州星昂已于 2021 年 11 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诉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集团”)、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花样年”)借款合同纠纷,杭州市中院已判决,尚未生效,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2022-055 号临时公告。
杭州星昂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高院”)送达的《二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2)浙民终 833 号),上诉人花样年集团因与被上诉人杭州星昂、杭州花浦、上海花样年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不服杭州市中院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作出的(2021)浙 01 民初
2913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撤销(2021)浙 01 民初 2913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中关于杭州
花浦赔偿律师费损失人民币 1,000,000 元的判决内容,并依法改判。
2、请求撤销(2021)浙 01 民初 2913 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中关于上诉
人对杭州花浦赔偿律师费损失人民币1,000,000 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的判决,并依法改判。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省高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督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加快推进相关处置工作,及时跟进诉讼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