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公
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内部重组整合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集团化管理平台建设,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管控体系,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开展内部重组整合,会议审议同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向公司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北京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等 27 家公司股权;
2、公司向北京外企无偿划转北京外企新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3、原北京外企子公司北京外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变更为公司持有后,北京外企将其持有的北京人力华明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北京外企人才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5%股权及北京外企科技有限公司 34%股权无偿划转给北京外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号)。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加 ESG 相关事项的职责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关于拟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同意以上述议案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推选曾兆武先生、李彦(Ian Lee)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曾兆武先生和李彦(Ian Lee)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推荐曾兆武先生、李彦(Ian Lee)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曾兆武先生,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硕士,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在读,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首创大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首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职班子成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曾兆武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李彦(Ian Lee)先生,1962 年 10 月出生,新加坡公民,新加坡管理大学工商管
理博士在读。现任德科集团执委会成员、全球区域主席、兼亚太及日本区域总裁。在加入德科集团前,李彦(Ian Lee)先生曾任宝洁全球妇女护理业务首席财务官等一系列管理岗位,并在惠而浦集团任全球副总裁兼北亚区总裁等一系列管理岗位并促成惠而浦在中国的上市。
李彦(Ian Lee)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