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 2021-004 号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4 月 15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禄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399,534.70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鉴于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从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考虑,公司拟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祖国丹先生、邰武淳先生、刘友庆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
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
司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租赁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06 号)。
公司独立董事祖国丹先生、邰武淳先生、刘友庆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和 2021 年度工作安排,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提升自有流动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用自有周转资金进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为此,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贰亿元的额度内决定上述短期金融产品投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状况及增加营运资金的需要,考虑宏观环境对资金面的影响,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继续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使用范围涵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期限为壹至叁年。本公司将具体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在取得授信的银行办理各种期限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运行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该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玖拾柒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柒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07 号)。
公司独立董事祖国丹先生、邰武淳先生、刘友庆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公司关于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城乡世纪广场”项目的商业开发,通过商业开发获得商业地产并进行商业综合体经营。项目商业部分运营业态为购物中心,为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发展购物中心业态,公司按照业务类型对国盛兴业进行存续分立,设立北京城乡世纪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为支持项目的后续发展及有效节约资金成本,本公司将继续以自筹资金在陆亿伍仟万元人民币额度内为该项目提供阶段性支持,其中划分给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额度为肆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划分给北京城乡世纪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额度为贰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完毕,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品牌竞争力,确保品牌资产保值和增值,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制定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管理制度》。该制度对企业品牌、宣传用语等品牌要素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品牌管理机构的组成与职责,对公司品牌的使用与管理以及产品品牌、服务品牌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惩措施。该制度有利于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和企业荣誉,防范品牌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发挥公司预算管理作用,推动公司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公司制定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做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公司预算编制基础、原则及构成,完善预算编制程序及预算调整流程,加强预算执行、控制与分析的管理,实施全面预算考核措施。该制度有利于预算管理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实现,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资产评估行为和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该制度对公司资产评估管理的机构进行了明
施、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与备案及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做出了规定,完善了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流程。该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 1、2、3、4、6、8、9、12、13 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