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 京城 编号:临 2021-01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29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75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00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27.6 亿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9.02 亿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6.24 亿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4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马传军,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1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传军先生,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7 年 6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 家。
刘东岳先生,201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文才先生,1991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8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 年 9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5.00 万元(含税)系按照信永中和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 2021 年工作人日均收费标准合理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5.00 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等。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