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 2023-013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志勇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小川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796.50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收费 65.00 万元,系按
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不高于 900 万元,审计费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公司年报审计拟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并考虑本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门店增减等综合因素考虑,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服务工作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了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做到了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配备合理、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规定。
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四)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