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788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成功向 3 家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651,8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03 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16BJA106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4,32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564,151.84 元,
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为 2,936,756,648.16 元,并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
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110701014100643707。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169,601,020.87 元(不含补
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89,315.50 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181,490,336.37 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04,014,531.75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8,572,578.41 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汇入
公 司 开 立 于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世纪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8110701014100643707。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世纪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8110701014100643707 58,572,578.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1,889,315.50 元,其中王府井 O2O 全渠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889,315.50 元。
截至报告期末,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二期购物中心、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佛山王府井紫薇港购物中心项目已对外营业。报告期内,公司 O2O 全渠道项目正在持续建设过程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14,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14,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二、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 号)核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成功向 16 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5,250,0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11 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BJAA1165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3,743,079,205.5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822,433.87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3,717,256,771.68 元,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为 0200000729200123652。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26,515,141.5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为 1,800,000,000.00 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1,926,515,141.55 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3,515,665.26 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汇入
公司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下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0200000729200123652。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井支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 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
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0200000729200123652 43,515,665.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 募集资金 1,926,515,141.55 元,其中补充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使用募集资金 1,871,539,600.00 元。
截至报告期末,门店数字化转型与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项目、门店优化改造项 目、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正在持续 推进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3: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之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 25,399,224.69 元。2022 年4 月 21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5,399,224.69 元。
上述募投资金置换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王府井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人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查阅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