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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9:王府井关于吸收合并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2

证券代码: 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 2017-089
债券代码: 122190 债券简称: 12 王府 02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王府井吸收合并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
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在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包括全部
子议案) 和《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
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 以下简称“异议股份”)直至本次现金选择权
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 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
的公司股东, 可享有异议股份的现金选择权。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核准文件, 将通过网下申报的方式
向全体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1.72 元/股,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行
权价格为 14.21 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14.21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
得现金对价,敬请注意风险。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吸收合并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
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
申报。
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 申报主体: 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有效异议股份的
异议股东,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 申报时间: 2018 年 1 月 2 日 9:30-11:30、 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
牌。
 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
 申报方式: 公司提供网下申报方式,股东如需行权,在申报时间内可与
公司直接联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后,公司收集所有的行权指令,前述申报成
功的异议股东将在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至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后委托公司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 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由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异
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一、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包括全部
子议案) 和《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
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
记在册, 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非异议股东
的申报无效。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
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出有效反对票的异议股份合计数为
6,060,880 股。
1、 申报时间: 2018 年 1 月 2 日 9:30-11:30、 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
牌。
2、 收购价格: 14.21 元/股。
3、 申报方式: 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 1) 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
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复印件);个人股东: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 复印件) 在
申报时间内以传真或快递或现场方式提交给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传真
到达时间或快递方式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时间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
视为无效申报。
( 2) 如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
至公司公告的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其申报视为无效。
( 3) 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4、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 1)在申报时间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须在 2018 年 1 月 3 日在公司的
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2) 异议股东在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现金选择权行权过
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原
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
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
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
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
资料供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验证并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通过上交所审
核的股东,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 3) 在申报时间内成功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至上交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
异议股东,可以签署《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向中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5、 申报数量:
( 1) 于申报日,异议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 2) 公司异议股东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上限, 为该异议股东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
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包括全部子议案)和《关于签署<
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均投出有效反对票且持续持有该股份至本次异议股东现
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
( 3)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至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
登记日期间,异议股东发生卖出股票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
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进行为的,享有现金选
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不增加。
( 4) 对于存在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 司法冻结的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
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
或批准, 持有该等股份的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
权的股份发生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以及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
其他情形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发生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
他第三方权利以及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时无效。
( 5)对在申报日内同一股票账户进行的多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与(或)
撤回,将以最后一次申报(与/或撤回)意思表示为准,并确认有效申报的股份
数量。
( 6) 股东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的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与现场签
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实际持有的股份数量有差异的,以其中较低数量为准。
( 7) 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确认、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无效。
6、 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
( 1) 传真申报联系方式: 010-65133133
( 2)快递申报联系方式: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53 号 11 层,邮编:100006
( 3) 联系人:岳继鹏、连慧青、赵磊、李智
( 4) 联系电话: 010-65125960
( 5) 现场申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53 号王府井大厦 11 层董事
会办公室
( 6) 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上
海证券交易所
7、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行
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 14.21 元/股的价格将股份出售给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8、 行权对价的支付
异议股东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并经上交所确认后, 公司将安排现金选择权
提供方在代扣行权相关税费后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卡号(对法人股东则为银行账
号)支付现金对价净额,同时公司协助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过户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二、关注事项
1、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至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
记日期间,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
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进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
权的异议股份数量不增加。
2、 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3、 公司在现金选择权申报当日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三、费用
异议股东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的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时,转受让双方
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 现金选择权提
供方将根据上交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异议股东在网下申报现金选择权及现场签署协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均由股东自行承担。
四、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2017 年 12 月 22 日(周五) 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2017 年 12 月 29 日(周五)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2 日(周二) 1、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2、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公司股票停牌。
2018 年 1 月 3 日(周三)
(初步预计)
1、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并复牌,具体复牌时间
以公告为准。
2、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五、风险提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 21.72 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
权行权价格溢价 52.85%。若公司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
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后续事宜
1、 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 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
2、 公司股票预计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复牌,具体复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一: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使过户登记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
府井”)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王府井
办理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所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在本次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申报日次一个交易日收市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
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王府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