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试点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以下合称“公司员工”)。
3、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77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认购金额起点的整数倍。
若本次发行价格因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进行相应调整,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也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00。
4、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12.70万元。
5、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放弃其持有的银座股份股票所对应的投票权,资产管理人不得行使该等投票权。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汇添富-银座股份-成长共享16号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7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4651万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
7、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7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并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派息后予以调整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所涉及的先决条件均已生效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基本原则...... 8
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11
五、持有人情况...... 12
六、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 12
七、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13
八、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4
九、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15
十、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 15
十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及职责...... 18
十二、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2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22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4
十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24
十六、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4
十七、其他...... 2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银座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计划、本计划 (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汇添富基金管理
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人指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机构或托管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托管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汇添富-
资产管理计划 指
银座股份-成长共享16号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银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银座集团股
标的股票 指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银座股份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指
人员、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以下合称“公司员工”)
参与人 指 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 指 实际出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
银座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为贯彻上述精神与政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体制创新,深化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银座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指导意见》及其他法规的精神,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员工持股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巩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银座股份作为商业零售行业的知名企业,近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的活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
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确定的依据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或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骨干员工。
3、在公司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在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兼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