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是公司的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
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导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渤投资”)、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力贸易”)、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资管”)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鹏渤投资、慧力贸易、鹏源资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的股东张江波先生、张江平先生、鹏渤投资、慧力贸易、鹏源资管、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美投资”)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92,4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0%。
2022 年 1 月 26 日,鹏渤投资(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671,491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5.65%)、慧力贸易(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484,9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0%)、鹏源资管(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230,06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9%)与他们的一致行动人张江波先生(受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241,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5%)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鹏渤投资所持有的 12,671,491 股、慧力贸易所持有的 4,484,909 股、鹏源资管
所持有的 4,230,069 股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张江波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合计21,386,46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53%。(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2-00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通过后,股份转让各方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张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数将增加至 22,627,86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0.09%;鹏渤投资、慧力贸易、鹏源资管持有本公司股数将减少至 0 股,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张江波先生成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张江平先生、泛美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92,490 股,仍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10%,其中:张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2,627,86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9%;张江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5,5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7%,泛美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9,0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4%。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徐柏良先生。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