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 2021-002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
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上午,在浙江
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实到 8 人,董事张冰先生因公请假,书面委托董事严鹏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0.24 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10,994.36 万元,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744.12 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 2,252.94 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1,298.36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045.42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
计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五)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
司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04))
上述五项内容均须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1-005))
(七)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八)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九)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
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一)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十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周二)14 时,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
77 号汇金大厦 21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十三)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公司律师制度并向浙江省司法厅申请备案的议案;
同意设立公司律师制度并向省司法厅进行备案;指定公司法务部为公司律师的管理部门;法务部经理马雪寒为主要负责人。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