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偿兼并五家商店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我公司于今年九月份,通过宁波市资产评估中心评估,并经宁波市财政税务局甬财国资(1994)640号文批复,有偿兼并了宁波市文化用品商店、宁波市钟表眼镜照相器材缝纫机零件专业商店、宁波市章华呢绒商店、宁波市源康纺织品商场、宁波市劳动防护用品商店等五家国有零售商店。兼并成交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该五家商店原持有我公司法人股股票16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16万元。当时溢价发行价为每股2.3元,因此实际出资额为36.8万元。经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同意(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处系市财税局下属的部门),上述法人股不计入兼并成交额,而是采取转为国家股的办法处理,法人股减少16万股,国家股增加16万股,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