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19-11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8 月 16 日、8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8 月 16 日、8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因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 临 2019-106 公告)。
(二)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