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编号:临 2019- 10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8 月 12 日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中天 ;股票代码:600856(不变);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披露
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8)、2019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9)、2019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105)。
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和 13.4.2 条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中天能源”变更为“ST 中天”;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56”;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8 月 12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公司自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并未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越权签署的,该行为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申请以上担保无效,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五)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停牌 1 天,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将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上述违规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申请以上担保无效,但是申请担保无效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存在不确定性。
2、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债务人关系,与执行法院沟通协商;同时也要求管理层应全力通过多渠道努力,保证主营业务稳定有序开展。
3、公司要求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积极配合公司进一步核查。
4、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尽快通过处置资产等多种方式消除违规担保情形。
5、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风险警示: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司将向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2B 座 29 层
(三)咨询电话:010-84927035-888
(四)传真:010-84928665
(五)电子信箱:you.ht@snencn.cn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