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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6 沪市 退市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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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6:中天能源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一、传闻简述

  近日,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能源”)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标题为《家里有矿也不如股市来钱快:中天能源财务迷局》的文章,其中报道提及“关联方掏空公司、虚构交易、资金占用”等描述。

    二、澄清声明

  为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市场和投资者对报道内容产生误读,现将具体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停牌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71号)《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在以下几项筹划重大事项并办理股票停牌时,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进展及交易作价、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变动、与股权受让方的战略合作事项等,未全部充分了解和评估所有风险要素,对重大事项的进程影响未能做出审慎、及时的判断。以下为几次停牌事项的解释说明。

    1、关于“魁斯帕LNG项目”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通过,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发布《中天能源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0日起停牌。因核实涉及重大资产收购,2017年12月2日,公司发布《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号),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3、2017-086)。

  经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并确定最终投资金额,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中天能源关于对外投资暨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8)、《中天能源关于对外投资暨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9),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中天能源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17-091),解释了投资魁斯帕LNG项目(以下也称为“虹鳟LNG”)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原因为该项目一期投资总额约84亿美元,项目资本金计25亿美元。公司原计划投资7.6亿美元,获得该项目30%股权;但经尽职调查,虹鳟LNG目前仅投入7,200万美元,公司遵循分步投资、步步跟进的投资策略,并将LNG项目建设把握在可控范围内,公司与中介机构商讨,拟首次投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与虹鳟LNG进行磋商,于2017年12月17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魁斯帕LNG项目合伙协议》框架,约定了对于魁斯帕LNG项目投资的合作意向,其中中天能源向年产1,200万吨液化天然气的魁斯帕LNG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美元,未超过中天能源2016年经审计的相应财务数据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关于收购LongRun剩余49.74%的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司筹划拟收购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剩余49.74%的股权,目标持有中天石油投资100%股权,从而持有LongRun100%股权。因此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通过,2018年2月3日,公司发布《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起停牌。2018年2月10日、2月24日、3月3日《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临2018-004、临2018-005、临2018-010)。公司于2018年3月6日披露了《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6日起继续停牌,分别于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披露的《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临2018-015、临2018-018、临2018-027)。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通过,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4日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4月4日披露了《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2018年4月
13日,公司披露了《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天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临2018-039)。2018年5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原因为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拟进行此项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并予以申请停牌,当时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尚未出具,仅能以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作为参考,如果以2016年公司审计的财务数据作为参考,则此项少数股东权益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恰逢2018年3月31日发布了经审计财务数据的2017年年度报告,交易合计所涉资产总额、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均未超过50%,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随即发布公告《中天能源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暨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中天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6),终止重大资产收购程序,改为以普通收购程序继续收购Longrun剩余49.74%股权。
    3、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停牌

  2018年下半年受金融去杠杆影响,市场资金状况差,银行收缩授信,公司面临市场与资金困境,公司寻求战略合作与新兴际华(北京)应急救援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业务和债务进行重组,以及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重要战略布局,尚且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涉及控制权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通过,临时停牌并发布《中天能源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0),后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战略,此合作事项终止。

    (二)关于与“湖北九头风”、“中油三环”、“山东金石沥青”关联关系说明

    1、与“湖北九头风”、“中油三环”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公司与武汉绿能天然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绿能”)((含子公司湖北九头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九头
风”或“九头风”))及其控股股东北京中油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三环”)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绿能(含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油三环系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中国国储能源则是中国福莱德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福莱德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全资持股。

  公司与武汉绿能所属的武汉九头风天然气有限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往来,业务遍及国内各接收站、LNG液化工厂和终端及贸易用户。武汉绿能拥有足够的LNG运输车辆,在国内有足够的气源组织能力,具备很成熟的LNG调运协调能力,公司选定其为主要的LNG供应商,很好地保障了给下游客户的气源供给,公司从九头风采购较多,且多年来合作顺畅,有效节省了交易成本。2015年中油三环为公司的制造业板块子公司青岛中能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天然气运输设备的原材料钢瓶等。

  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薛向东,既不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非上市公司员工,非公司关联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向东系石油行业资深人士,曾在济南石化二厂任职高管多年。2009年任青岛中能通用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任青岛中能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鉴于公司制造业板块业务增长乏力,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向原油业务以及LNG业务板块发展,薛向东于2014年年底辞职离任。

    2、与“山东金石沥青”关联关系说明

  2016年12月,公司以LP的方式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持有份额为12.5%,公司通过基金间接持有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石”)股权。公司即不控制基金的相关投资活动且该基金也不直接参与山东金石日常经营管理,为战略投资人。因此,公司与山东金石不构成关联关系。

  山东金石系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化工园区、紧邻日照深水港码头的大型原油加工企业,公司通过参与产业投资基金而投资山东金石,有利于公司利用上游丰富原油资源,通过山东金石的原油加工利用,打通石油从勘探、开采、生产到出口销售、原油加工的全产业链。

  公司与山东金石所有原油交易均为真实、正常业务交易。2018年公司遭受到金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下半年由于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危机,暂时无力对山
东金石供应原油,同时山东金石资金紧张,导致其业务停产,公司相关油款在持续回收中,待市场、资金情况好转,山东金石一旦恢复生产,油款即可陆续返回。
    (三)关于应收账款相关说明

  1、浙江万吉工贸有限公司为铝制品制造类型企业,公司至2014年度为其提供供气服务,2014年度交易金额为1,925万元(含税)、2015年交易金额为678万元(含税),公司已启动诉讼等相关措施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

  2、重庆耐德燃气设备有限公司2015年末应收账款已经收回,预付的设备款为公司开展LNG工业加气站业务相关设备采购款,由于公司的LNG加气站客户以LNG储运罐等方式的替代,LNG工业加气站采购不及预期,公司正积极与其洽谈预付款的返还方式,故公司将相关的预付设备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对该款项计提了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

  3、杭州日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历史法定代表人之一“姚博”曾经是九头风的高管,但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关于预付账款相关说明

  1、预付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重质油货款,2017年度采购金额为27,973.23万元。公司通过参与基金间接持投,公司即不控制基金的相关投资活动且该基金也不直接参与山东金石日常经营管理,为战略投资人。因此,公司与山东金石不构成关联关系。

  2、Canadianadvantagepetroleumcorporation(加拿大优势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势石油”)为公司在北美地区重要的原油业务供应商。优势石油营运美国西海岸Portland的原油出口码头,该码头靠近加拿大,是美国西海岸唯一的原油出口码头。公司与优势石油于签订了原油采购框架协议,协议规定优势石油公司按照公司采购计划在加拿大当地采购原油,公司需在原油运至PortLand港口储罐15日内且在原油装船前支付优势石油按照临时结算价格计算的货款作为公司采购原油的预付款,船装船视为交货,该类业务较目的地交货的预付款项比例要高。

  3、九头风为公司的LNG主要供应商之一,具有较强的气源组织和承运能力的天然气供应企业,能够为公司的供气需求提供较好的供气保证。在公司与九头风合作历史中,双方合作一直比较顺畅,未出现安全事故及断供情况。而LNG的结算特点是先付款再安排生产和配送,公司对九头风的预付账款金额一般为3
个月以内的提货金额。在2017年四季度以前,预付账款余额是按照总体的提货计划在3个月保有金额基础上根据提货计划累计付款和提货形成。

  2017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