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
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致同所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东亮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致同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14 万元,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9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关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原则上不应高于上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审计费用。本次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请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