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2 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57.7068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审核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 月 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2 月 9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 125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8.82 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3.4932 万股,4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7.62 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实
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 人调整为 121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1128.82
万股调整为 1057.7068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2 月 9 日。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1057.706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3,853.66 万
股的 2.41%。
3、首次授予人数:121 人。
4、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8.5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授予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 占本次增发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前总股本的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比例
金苍松 董事长 18.2 1.72% 0.04%
苏子华 董事、总裁 15.01 1.42% 0.03%
郭会明 副总裁 14.58 1.38% 0.03%
王新明 副总裁 14.43 1.36% 0.03%
刘大军 副总裁 14.43 1.36% 0.03%
刘磊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6 1.51% 0.04%
王艳彬 副总裁 14.86 1.40% 0.03%
赵志华 副总裁 14.43 1.36% 0.03%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13 人) 935.7668 88.47% 2.13%
首次授予合计 1057.7068 100.00% 2.41%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对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090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审验
结果显示:“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金苍松、苏子华、郭会明、
王新明、刘大军、刘磊、王艳彬、赵志华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13人)已货币出资 90,328,160.72 元,其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0,577,068.00 元(大写壹仟零伍拾柒万柒仟零陆拾捌元整),资本公积79,751,092.72 元。”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1057.70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43853.6633 万股增加至44911.3701 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持股 14115.07 万股,持股比例为 31.43%,较授予登记完成前减少 0.76%。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325.7637 0 34325.76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27.8996 1057.7068 10585.6064
总计 43853.6633 1057.7068 44911.3701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