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0-07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13.0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43,853.66 万股的 2.99%。其中首次授予 1149.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 43,853.66 万股的 2.62%;预留 164.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43,853.66
万股的 0.3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4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Beijing Aerospace Changfeng Co., Ltd.
法定代表人 金苍松
股票代码 600855
股票简称 航天长峰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3853.6633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4 年 04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51 号航天数控大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51 号航天数控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0284XC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
用高频仪器设备(Ⅱ类;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专业承包。一般经营项目:零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自
经营范围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592,273,689.21 2,356,713,999.05 1,728,109,62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693,776.59 101,701,590.57 33,439,84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6,589,183.39 62,328,692.79 6,576,160.8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181,094.59 43,114,313.46 -30,101,903.62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调整后)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91,677,222.64 1,424,293,613.89 1,097,535,038.59
总资产 3,442,824,448.83 3,129,368,822.04 2,489,090,732.46
期末总股本 439,591,087.00 352,031,272.00 331,617,425.0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调整后) (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6 0.2608 0.08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6 0.2608 0.08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 -0.1039 0.1805 0.019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98 7.79 3.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 -3.07 5.77 0.74
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金苍松 董事长
2 何建平 非独立董事
3 肖海潮 非独立董事
4 张亚林 非独立董事
5 苏子华 非独立董事、总裁
6 马效泉 非独立董事
7 惠汝太 独立董事
8 王本哲 独立董事
9 岳成 独立董事
10 林烨 监事会主席
11 张章 职工代表监事
12 皮银林 监事
13 刘大军 副总裁
14 赵志华 副总裁
15 王新明 副总裁
16 王艳彬 副总裁
17 郭会明 副总裁
18 刘磊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3.0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853.66万股的2.99%。其中首次授予1149.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3,853.66万股的2.62%;预留164.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3,853.66万股的0.3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49%。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27人,约占公司2019年末在岗员工总数2203人的5.76%。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