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在航天长峰大厦七层会议室召开了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史燕中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876,260.03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443,883.84元。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352,031,272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82,032.68元(含税)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16%。2018年度,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商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向民生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4.8亿元综合授信;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向光大银行等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1亿元,共计申请24.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相关业务。授信期限均为一年,此授信适用于下属分子公司。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详见《航天长峰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15号公告)。关联董事史燕中、尚珊萍、肖海潮、马效泉、袁晓光、张亚林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议案。
详见《航天长峰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后续工作安排》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史燕中、尚珊萍、肖海潮、马效泉、袁晓光、张亚林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航天长峰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2019-013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14、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5、听取了《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