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8-03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史燕中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史燕中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简历见附件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鉴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施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重组项目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一定程度冲突,公司董事会临时调整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基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结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承诺,董事会建议公司2018年中期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分配基数,预计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097875.19元(含税)人民币。2018年中期,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18-043号公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2017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44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刘磊先生简历
刘磊,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毕业,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2006年8月-2010年1月,二院二十三所财务处职员;
2010年1月-2013年1月,任二院二十三所财务处副处长;
2013年1月-2014年5月,任二院二十三所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4年5月-2016年4月,任二院二十三所财务处处长;
2016年4月至今,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