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调整201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及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17,021.62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50,979,904.75元。
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7年度,公司拟不分红、不转增、
不送股。
二、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实施资产重组,相关证券发行工作与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在实施时间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调整201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
公司向叶德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7号),核准公司向叶德智、叶德明、高金全、罗蜂、戴建东、龙平、黄敏、潘世高、左英、郭俊、周发能、何万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柏克新能51%股权,向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精一规划51%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700万元。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证券登记、发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公司已于2018年4月3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满足分红条件,需要进行利润分配。按照原定计划,公司预计在2018年6
月上旬完成权益分派。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因此本次资产重组的有关证券发行工作与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在实施时间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
为了优先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证券发行工作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建议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同时,公司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将根据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的盈利情况制定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仅适用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相关议
案表决按照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进行。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