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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3 沪市 龙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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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龙建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2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4-06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2-035”“2022-051”“2024-040”
      “2024-049”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7,355,294.9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
      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管辖法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陈五星

  被告一: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本案情

  2022 年5 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快递方式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达坂城区法院)送达的陈五星诉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诉讼文书(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35”号临时公告)。


  原告陈五星与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达坂城区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立案,原告
陈五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应当按撤诉处理。达坂城区法院(2022)新 0107 民初 3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陈五星撤回起诉处理。

  2022 年8 月,陈五星向达坂城区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并将被告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51”号临时公告)。

  2024 年6 月,公司收到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3)新0107 民初268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陈五星撤回起诉处理(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40”号临时公告)。

  2024 年7 月,陈五星再次就该案件向达坂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达坂城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49”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寄出解除保全申请书,以提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出具的法院保全财产解封保函,作为等额担保,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2024 年 7 月 30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
院出具(2024)新 0107 民初 25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计价值37,355,294.90 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进展,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报备文件

  1.解除保全申请书;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2024)新0107民初25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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