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3-02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 号)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7,360,000 股,并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聘任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 年12 月31 日;鉴于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未在法定持续督导期内使用完毕,海通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于2022 年11 月16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签署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协议,聘请中银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海
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银证券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中银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蒋志刚先生、费霄雨女士(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海通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专业高效、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了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对公司发展的重要作用,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3 月2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蒋志刚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银证券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康弘药业IPO、长电科技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长电科技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长电科技2017 年非公开发行、康弘药业可转债、汇通控股IPO 等。
费霄雨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银证券助理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沿浦金属IPO、长电科技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长电科技2017 年非公开发行、康弘药业可转债、汇通控股IPO 等项目。